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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医学院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模型和设备借还制度2018-11-06 12:39:21 来源:长沙医学院 第一临床学院 浏览:174次一、严格执行“设备借还制度”,建立借还设备登记本。 二、本校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设备,须经学校领导批准,并定期归还。 三、一般设备借出须说明借出理由,经中心主任同意,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文件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。 四、原则上不允许向外单位借用训练室模型和仪器设备,特殊情况下要经长沙医学院和临床学院领导同意,并出示单位介绍信,通过中心办理手续并存档。 五、所有借出设备和模型如有丢失,须照价赔偿。 六、归还设备应在借用记录上及时注明,借出设备到期不还,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期催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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